版本号:2022年11月版
标段编号:
深圳市工程
监理招标文件
(示范文本)
标段名称:
招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目 录
(二)招标投标分段限时投诉的规定.................................................................... 11
第三章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合同范本的补充/修改........................................................ 32
第一章 使用说明
一、为规范工程监理的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制定了《深圳市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本范本)”。
二、本范本适用于采用评定分离,资格后审、电子招投标及计算机评标的深圳市工程监理招标。
三、本范本的主要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5.《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深府〔2015〕73号);
6.《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若干措施》(深建规〔2020〕1号);
7.其他有关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龙岗分公司/宝安分公司进行。
五、该招标文件所指交易网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
六、招标人和投标人应事先办理企业的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同时应办理相关人员的数字证书(办理项目总监个人数字证书)。有关手续请查看交易网中的“深圳金建数字证书办事指南”、“金建数字证书损坏应急办理指南”。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的,须提前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监管总局“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程序中下载本企业电子营业执照,有关手续请查看“电子营业执照用户使用手册”。
七、电子标书编制系统获取方式应在交易网的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工具软件下载。
八、有关招标问题的说明
1.招标文件中的所有空格招标人必须按实填写,无内容者或不采用者应填写“无”。对本招标文件(含合同)示范文本进行补充、删除或修改的内容,应统一写入本招标文件的第三章。同时,应明确注明是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何部分的何章何节何条何款进行的补充或修改。第三章内容与其他部分有冲突时,以第三章内容为准,但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相冲突的除外。
2.采用本示范文本以外的评标方法应经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且必须在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中进行详细描述。
3.采用本示范文本以外的定标方法应经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且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进行详细描述。
4、招标人注意事项:
4.1招标人提交的监理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简称“JZBJ文件”)。
4.2电子招标文件备案时,需通过交易网上传提交电子招标文件。
4.3电子招标文件有关评标方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变更或者补遗,都需要重新生成完整的“JZBJ文件”,并重新备案,不得以其他文件格式(比如Word、Excel等)进行变更或者补遗。
九、有关投标问题的说明
1.参加投标的单位(包含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须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检测等企业须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办理信息登记,其他企业在交易网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网免费查阅或下载,即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登录网上投标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或不明之处,应登录交易网,即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登录网上投标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
5.投标人应在遵循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若出现否决性条款的情形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6.投标人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截标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网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在截标前通过交易网成功上传电子标书,上传成功后打印回执;为防止网络阻塞,建议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
7.交易网是投标人获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投标人需随时关注交易网,确认所投标的项目监理招标文件(*.JZBJ)是否更新。如果有更新,须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参加开标会的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并必须遵守办理程序及人员身份的相关规定。
9.投标人应当遵守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交易服务规定,违反交易服务规定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投标人须对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将投标文件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向外公示,若公示期间收到有关弄虚作假投诉的,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一旦查实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投标承诺书》的有关承诺作出处理。
11.若投标人资质证书被暂扣或吊销,但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将按弄虚作假行为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12.投标人注意事项:
12.1《深圳市监理工程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安装软件可在交易网的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工具软件中下载,请注意使用正确的版本,并及时更新。
12.2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有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签名方为合法的投标文件。未对电子文件进行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签名的以及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但在开标会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解密的开标会现场将作为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处理。
在电子标书编制系统中,生成电子标书时,须将所签名的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的电子签名签署到相应的位置中。共包括三类签名:(1)机构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证书;(3)人员证书[项目总监]。
12.3评标时以电子标书为准,因此在制作电子标书的时候,需要反复核对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工程项目的相关报价。如果递交的投标文件已加密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则视为此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导入。
投标人可使用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的加密功能对网上传输的投标文件中各部分内容进行加密(可使用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其中:用于投标文件加密的数字证书必须是本单位的任意一个深圳金建数字证书,包括机构数字证书、机构业务数字证书、机构个人数字证书。用于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营业执照必须是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中下载的真实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且投标操作人员须法定代表人在授权并下载本单位电子营业执照后才可进行标书加密等相关操作。
12.4在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时,如果需要粘贴图片,则务必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标书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50M;资审文件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50M。
13.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投标系统,请认真阅读本说明,若有疑问可通过载明的联系方式要求技术咨询。
十、关于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咨询方式:
QQ咨询:4009618998
电话咨询:010-86483801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 ||
联系地址: | 联系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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